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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轉發《關于認真做好2020年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創建部門:科研處發布者:薛洋洋作者:薛洋洋時間:2020-07-01瀏覽:1939設置

各處室系部:

2020年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已經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申報評選工作,堅持貫徹教育方針、有利于實施素質教育的導向,堅持質量第一、突出實踐性和創新性的導向,堅持向一線教師傾斜、有利于鼓勵教師潛心教書育人的導向,確保評選結果科學、客觀、公開、公平、公正。

二、參評對象

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的參評對象為我市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學校、技工院校、在蘇高校、教研室(教科室、教師發展中心)等單位及教師、教科研人員等個人。

三、成果形式

教育教學成果的主要形式為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的實施方案、研究報告、教材、課件、論文、著作等。

四、評選類別

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主要包括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三大類。

基礎教育類含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等;職業教育類含中等職業教育、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技工教育等;高等教育類含高等職業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其他類型的教育,可根據其實施的教育層次,申報相應類別的教學成果獎。

在此基礎上再分為實踐類與理論類。

實踐類成果主要包括在課程建設與實施、教學方法與手段的優化、教學評價改革、教材開發與建設、教學管理創新等方面取得的優秀成果。成果必須符合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反映教育教學規律,成果要具有一定的理論研究,但更側重于在教學實踐中獲得明顯效果,在成果推廣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市內外產生一定影響。成果的主要呈現方式為課程改革方案、課程實施計劃和教學計劃、校本教材、教案課件以及與成果相關的論文、著作、研究報告、具有示范性和推廣性的有關材料等。

理論類是以已結題的省級及以上規劃課題、教研課題和職業教育改革課題為載體,在教育教學理論及實踐方面有一定的創新。成果必須符合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反映教育教學規律,具有較系統的理論研究,同時又在教育教學實踐中獲得明顯效果。成果的主要呈現方式是論文、著作、研究報告、決策咨詢報告等。

理論類和實踐類成果不得兼報。

五、評選條件

學?;騻€人申報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的成果,需具有一定的原創性,在理論和實踐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進,符合教育發展規律、學校教學規律和學生培養規律;具有較強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經過一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開展的課題研究已結題并取得明顯實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導推廣作用,取得較高認同度,在市內外產生積極影響。

特等獎教育教學成果應在教育教學理論和實踐上有較大創新,對教育教學改革實踐具有廣泛示范作用,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具有顯著成效,在本市處于領先水平并在市內外產生重要影響。

一等獎教育教學成果應在教育教學理論或實踐某一方面有明顯突破,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具有明顯成效,在本市產生重要影響。

二等獎教育教學成果應在教育教學理論或實踐某一方面有一定突破,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具有一定成效。

六、獎勵數量

(一)獎勵數量

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每2年評選1次,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3個等級共150項。其中特等獎30項、一等獎50項、二等獎70項。職業教育類和高等教育類在教育教學成果獎中的獲獎比例各不低于20%。實踐類獎項不低于獎項總數的70%。評選過程重質量、重實效,寧缺毋濫。

(二)推薦名額

學校原則上可推薦一個項目。

以上所有類別實踐類與理論類項目的推薦比例為7:3。

七、申報工作

(一)原則上,每項申報項目單位署名不超過3個,個人署名不超過5人。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完成的教學成果,由參加學?;騻€人聯合申請,申報名額占用第一完成學?;虻谝煌瓿扇怂趯W校的推薦限額。

(二)所有申報的實踐類教學成果均應經過一年及以上實踐檢驗。

(三)已經獲得江蘇省教學成果特等獎及國家級獎勵的項目不再參評。以前獲得過相關獎項的教學成果參評此獎項必須有新的創意和新的發展。

八、材料報送

請按《2020年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材料有關要求》(附件5),認真準備,學校將把成果名稱、主要完成人、申報表等在單位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間出現異議的項目,學校將認真調查,妥善處理。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

具體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項目匯總表》(格式見附件3,書面文本一式2份,EXCEL格式電子文檔1份)。

2.《2020年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表》(格式見附件4)及所申報教學成果報告(不超過3000個漢字)(書面文本各一式10份,WORD格式電子文檔1份)。

3.具體成果及其獲獎證書復印件、有關評價意見等(1套,編印目錄,統一裝訂成冊。其中,專著、教材類提供原件;論文、證書等只需要提供復印件,論文包括封面、封底、正文、目錄、版權頁要齊全,申報人所在單位和市(區)教育局要與原件進行核對后加蓋驗證章)。

請于77日前將《2020年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項目匯總表》(附件3)和《2020年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表》(附件4)的紙質稿和電子稿報科研處;713日前將所有申報材料的主件的紙質稿報科研處。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蘇教師〔2020〕13號  關于認真做好2020年蘇州市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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